发布时间:2023-05-19
金沙娱场城1991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印章管理,根据《武汉理工大学印章管理办法》(校党办字\[2019\]8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学院印章是指学院行政印章和学院党委印章。
第三条学院党委印章用于以学院党委名义制发的文件、公函、报表、证明、证书和其他材料;学院行政印章用于以学院名义制发的文件、公函、报表、证明、证书、介绍信、合同、协议和其他材料(禁止用于对校外签订协议、合同及其他契约类文书)。
第四条学院印章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管理,印章管理员必须认真负责、遵纪守法、秉公办事,按审批程序使用,不得随意将印章交于他人管理或使用。
第五条所有文函须经学院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学院印章。印章管理员要做好使用登记,准确记录用印时间、用印事项、经办人、审批人、用印量等。
第六条加盖印章应该清晰整洁,一般要骑年盖月;内容不实不清的,不予用印;不得在任何空白介绍信、信笺纸、表单和空白纸张上加盖印章。
第七条学院印章禁止携带外出使用,如因特殊情况需要,须经学院主要负责人批准,由印章管理员携带前往,用后立即带回。
第八条如印章遗失、损坏,要第一时间报告主管领导,立即采取包括发布印章遗失声明、注销和申请重新刻制新印章等措施,并及时报告党政办公室。
第九条印章管理员应严格执行印章管理制度,有用印监督权,对不符合手续或不合法的用印及不正当的用印,有权予以拒绝。
第十条凡未经批准,违反本办法擅用学院印章的,将给予当事人及印章管理员相应处理。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原办法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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