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19
金沙娱场城1991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全面落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岗位责任制,强化“一岗双责”,确保学院和师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秩序,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要牢固树立安全才能发展的理念,坚持管业务要管安全、管行政要管安全、管学生要管安全、管教学科研要管安全的工作方针;全院师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三条 学院安全工作按照“三级安全责任人体系”,层层落实,层层负责。
第四条 院长、书记为安全一级责任人,负责全面指导学院安全工作开展,监督和检查各二级责任人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第五条 分管领导为安全二级责任人,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工作,通过执行制度规范和定期检查督促各三级责任人落实安全措施。
第六条 各办公室、系、中心主任为三级责任人,与学院签订安全责任书,在安全工作中担负直接责任,对本人管辖的房间直接负责,必须严格执行学院和本单位安全工作相关制度和规定,防范所辖房间的安全事故。
第三章 安全管理办法
第七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学院责任人与各办公室、各系、各实验室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做到安全工作时时、处处、事事有人管理和有人负责。
第八条 把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学院一项常规性工作,以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周、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节假日、学生入学军训等为契机,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全院师生每人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安全教育或安全知识培训,全面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第九条 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如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参观学习、访问交流、公益活动、义务劳动等,要制定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院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条 为避免重大、特大突发事件或意外事件发生,每年开展不少于两次思想动态研判,做好思想、经济、学习、心理、就业等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做好分团委、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社团等学生组织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学院党政公章、领导签名章要由专人保管、启用,严格执行领导批准使用制度,未经相关领导批准不得带离办公室或借给他人使用。
第十二条 各个行政办公室明确一名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办公室的安全工作。各个办公室的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人离时注意关闭电源、锁好门窗,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及各系(中心)要立足“三防”建设,开展节前定期及不定期的消防、设备、屋舍等安全检查,做好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档案工作,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和存在的安全隐患一周内整改落实。学院综合办公室负责各类安全检查归档工作,做到有据可查。
第十四条 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对重大事故和突发性事件必须及时报告学院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并在2小时内上报学校,随时跟踪掌握事态进展、处理情况和续报,直至事件处理完毕。同时,做好其他各类信息的报送工作。
第四章 事故责任
第十五条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问责、失职追责的要求,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
第十六条 发生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制,有关责任人不得评奖评优。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者,将视情节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一定经济处罚;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扣发全年岗位津贴,年终考核为不合格;触犯法律法规的依法依规处理。
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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