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21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推荐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我院2023年免试推荐研究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相应的推免工作小组,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本科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学院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工作小组成员由所在学院教学办、学工办等内设机构负责人以及各专业(系)教授代表组成,负责学院推荐的具体工作。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刘克中
副组长:张进峰 王树鹏
成 员:刘 康 马 勇 陈立家 杨馨颖 向 阳 柯 勇
2.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
二、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
A类按综合成绩推荐资格,我院26名,A类资格按学院名额的1:1.2推荐;
B类按综合成绩及创新成果推荐资格,全校420个(其中科技创新类395个名额,思政实践类25个名额)。
三、推荐范围和条件
申请A类推免生者,除符合学校要求基本条件外,同时应达到专业总学分要求:
航海技术专业:总学分不低于140学分
海事管理专业:总学分不低于139.5学分
申请B类推免生者,除符合学校要求基本条件外,同时应达到专业总学分要求:
航海技术专业:总学分140学分
海事管理专业:总学分139.5学分
其他推荐范围和条件以学校《关于开展推荐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为准。
四、推荐办法及程序
1. 学生网上申请,登录我校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网站(http://sso.jwc.whut.edu.cn) ,点击“学籍信息管理”->“研究生推免”-> “研究生推免申请”,按要求填写并打印《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下载打印《武汉理工大学学生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承诺书》(附件4)并手写签名。定向生经相关单位出具书面同意函,并到本科生院学籍办确认后,才能提交申请。
2.学院对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3.对考核合格的学生,A类推免生按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提出推荐名单,B类推免生按综合评价成绩和创新实践成果提出推荐名单,推荐名单公示5天(学院公示时必须包括以下内容:学生姓名、专业班级、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学业水平排名、综测排名、加分奖项及分值、推荐类别等,对于B类资格推免生,还需公示教授推荐信)。学生可以在武汉理工大学本科生院网站或者教务系统中查询公示名单及内容。
学生综合评价成绩计算方法:
总分 = 三年必修课程平均成绩 + 附加分
1)必修课程平均成绩
必修课程平均成绩根据学生的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折算为百分制成绩。
2)附加分
附加分按《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奖励分值计算细则》中规定的项目分值计算,各项奖励加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9月17日,获奖项目原则上均应有主办单位正式颁发的文件或证书。学生某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申请A类的学生附加分最高算5分,申请B类的学生附加分最高算15分。
4.本科生院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名单进行审核,经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将推荐候选人名单张榜公布。
五、推荐时间安排
1、2022年9月9日,学校公布推荐方案及推荐名额;
2、2022年9月9-12日17:00,学生在本科生院网站报名(学生不能同时填报多个类别);
3、2022年9月13日前,召开推免工作小组会议,研究学院推荐方案并公布,同时上报本科生院;
4、2022年9月13-15日,学院对推免学生进行审核;
5、2022年9月15日,学院组织推免学生公开答辩;
6、2022年9月16日,召开推免工作小组会议,确定初选名单后报本科生院,同时初选名单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
六、其他相关事宜按学校相关通知、文件执行
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咨询与投诉电话:027-86582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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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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